《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》投稿须知
提示:《中华眼外伤职业眼病杂志》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需低于15%。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,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,整理好再进行递交。
一、来稿要求
1、文稿应具有创新性、科学性、导向性、实用性。
2、文句准确、精炼、通顺,条理分明,重点突出。
3、有中英文摘要和中英文题目、单位名称、科室、地名,邮政编码、手机号。
二、文稿标准 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,具体参照《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编排规范》。
1、 医学名词 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。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,可选用最新版《医学主题词表(MeSH)》《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》《中医药主题词表》中的主题词。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。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和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(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)为准。确需实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。中药应采用正名,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。
2、 统计学符号 按GB/ T3358.1—2009《统计学词汇及符号》的有关规定书写,一律采用斜体排印。
3、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/3101/3102—1993《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/ 有关量、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/ (所有部分)量和单位》的有关规定。
4、 文字 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(2000-10-31)》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 年12 月24 日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》,以及1992 年新闻出版署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《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》,以1986 年10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《简化字总表》和1988 年3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为准。
5、数字用法 执行GB/ T 15835—2011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。
6、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执行GB/ T 7714—2005《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》。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 人全部著录;超过3 人可以只著录前3 人,后依文种加表示“,等”的文字。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,名字在后,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。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-1983《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》。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。
7、临床试验注册号 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。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。以“临床试验注册”为标题,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,前瞻性临床试验研究的论著摘要应含有CONSORT列出的基本要素。
8、统计学方法 尽可能详细描述,建议补充有关统计研究设计、资料的表达与描述、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、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等具体要求。
9、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 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。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,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(单位性的、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)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。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(批准文件号著录于论文中)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。